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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国家粮食稳定的标准。只有深化好农村土地的改革,才能让农民获得充分的财产权益,这样不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发展,还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让农业现代化在农村充分开展。
我们都知道,农村土地一直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进行,而且下一轮土地承包还会继续延长30年不变。这是为了使农村土地的长期稳定,也是为了避免村里纠纷的产生,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那些通过土地流转来进行现代化种植的大户权益。
不过,由于农村发展还是相对缓慢,村民依靠种地很难有好的收入,为此村里的年轻人都选择放弃种地,进城打工,多数也都在城平静居了。以至于村里只剩下了老人,有的村子甚至都变成了“空心村”。直接的影响就是村里的土地大量荒废,出现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问题也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了。而且很多地区也都在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政策的整改工作,尤其是“有偿退出”土地的政策试点愈演愈烈,很多地区纷纷实行。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